2024年9月20日,JX航空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公开披露网站上披露了《GH律师(上海)事务所关于上海JX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》。
据我所知,这几乎是证券市场的常规法律服务业务,也算得上是比较成熟的律师业务,但是没有想到就这样的常规律师也出现了问题。
9月23日晚间,JX航空发布《关于差异化分红事项之专项法律意见书的更正及致歉公告》。公告称,由于律师事务所疏忽,法律意见书中相关企业名称存在错误。
想起了一首情歌:你说过几天来看我,一走就是两年多,连我的名字都说错,看你这次怎么说。
“GH律师(上海)事务所(以下简称“本所”)接受上海JX航空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网达软件”或“公司”)的委托,……四、本所律师仅就与网达软件本次差异化分红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,不对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。”
正如JX航空在公告中所表示的那样:“上述更正不会导致法律意见书结果的变更。”而且除上述更正内容以外,法律意见书其余内容不变。
正如公告所说: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。公司将逐步加强信息公开披露的审核工作,提高信息披露质量。
业内人都知道,许多法律意见书外面的人并不关注,他们也确实关注不了,因为不专业。
前段时间我也承接了一个法律意见书,客户提出前期付款一部分,后期“待客户验收合格后付款”。我当然拒绝了,理由是你本身不懂这项法律业务才来委托律师,你又有什么能力验收?你总不能为了这一个项目,再请一家律师所负责验收吧?
接这样的项目,除了内容,错别字也是我们很关注的,因为客户看不懂内容,但他看得出错别字啊。
多年来,我们从始至终用“拿着卖白菜的钱,操着卖白粉的心”来开客 ,现在看,永远都不可能过时。